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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西宁聚氨酯外墙保温现场喷涂作业环境要求

作者:九旭机械 发布时间:2017-05-03
  青海西宁聚氨酯外墙保温现场喷涂作业环境要求
 
  1. 施工作业期间气象应满足以下条件:现场喷涂作业时环境气温宜为15℃-40℃,但不应低于10℃或高于40℃;墙面含水率宜为9%,风力不大于等5m/s(3级风)相对湿度应小于80%,雨天不得施工。当施工时环境温度低于10℃时,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保证喷涂质量。高湿或暴晒下严禁作业。
 
  2.外保温施工与作业技术条件如下:
 
  外沿单排或双排钢管脚手架,钢管门式脚手架;距墙体装饰面应为(00-2.5米),大处不超过5米;设有不大于1.2米的围护栏杆;其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安全技术规定。脚手架的搭设,应满足喷涂的进度要求。
 
  3.聚氨酯白料、黑料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的场所密封贮存,白料贮存温度以15℃~20℃为宜,不得超过30℃,不得曝晒。黑料贮存温度以15℃~35℃为宜,不得超过35℃,低贮存温度不得低于5℃。聚氨酯白料、聚氨酯黑料的贮存期均为6个月。聚氨酯白料、黑料在贮存运输中应有防晒措施。

施工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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